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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常見問題

電子發票是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依規定,營業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開立、作廢、註銷之電子發票及折讓證明單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並保存發票開立紀錄。

營業人大致上有兩個選擇
  • 委託第三方「加值服務中心」上傳發票資訊
  • 自行與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介接,不過需要自行完成以下申請步驟
    • 事前準備經營核可之電子憑證
    • 至整合服務平台,提出Turnkey申請及下載軟體並測試
    • 向國稅局提出「電子發票專用字軌」申請
    • 申請平台註冊憑證登錄
    • 專用字軌取號接收方式設定等等。

  • 電子發票整合,節能省碳又環保
  • 自動對獎,準確省力又不怕遺失
  • 載具歸戶後,主動通知中獎並直接匯入帳戶,省時方便
  • 可捐贈發票至社福團體,可選擇多元(愛心碼)儲存到您指定公益團體帳戶

第三方加值服務中心可透過內部加密認證機制來協助營業人完成電子發票資訊上傳作業。

  • 開立、作廢、折讓 e 起完成。
  • 自動化流程傳輸發票,同步更新上傳至財政部大平台,不怕逾時。
  • 透過自動化流程,自動通知發票傳送與接收資訊。
  • 免紙本保存發票憑證,存根聯直接存放在雲端。
    • B2C存證:發票資料開立後,可透過網路提供相關資訊給消費者,或是將發票存入載具,再將發票資料存證至財政部。
    • B2B存證:發票資料可透過網路提供相關資訊給買方營業人後,再將發票資料存證至財政部。
    • B2B交換:開立發票後,不須列印出紙本,直接透過網路傳送交付給買方營業人,再由買方營業人至綠界後台確認即可。
  • 媒體申報一鍵下載,申報超方便。
  • 明細查詢一目了然。
  • 設定字軌 e 化使用。
  • 提升企業整體e化效能。API程式串接,智能管理所有功能;系統處理,有效簡化,工作提升效率。
  • 帳務人員彈性運用,單筆或批次處理自由選擇,輕鬆管理,方便查詢。
  • 可依實際需求列印 A4電子發票證明聯或熱感紙電子發票。
  • 財會資訊 e 化處理,降低帳務與稽徵成本。
  • 節省發票郵寄成本。
  • 節能減碳,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簡單來說,turnkey就是財政部的電子發票傳輸軟體,所有發票相關的資訊都必須透過這個軟體上傳至財政部平台存證,包括開立、作廢、註銷及空白發票上傳等。如果沒有委託加值商代理,營業人就必須自建turnkey來完成資料傳輸的程序。

所謂的載具,就是用來記錄及儲存電子發票的工具。載具的類別分為:
  • 共通性載具,例如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
  • 會員載具(非共通性載具),例如全聯卡、博客來會員帳號等。
  • 非會員載具(非共通性載具),例如iCash、悠遊卡等。

其中,使用共通性載具的雲端發票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負責對獎及通知中獎人。

營業人可根據需求申請,沒有強制規定。盟立加值中心提供會員載具儲存營業人所開立的雲端電子發票,消費者可以在盟立加值中心的查詢平台查詢到已開立的發票資訊。

請參考:載具歸戶

基本上,政府已頒布新的法規法令,110年01月01日起,所有公司行號停用電子計算機發票,如果目前使用收手開發票或是收銀機發票的營業人,可以持續使用;但是政府的目標是所有交易都上電子發票,所以未來還是會規範所有的紙張發票轉成電子發票,因此營業人還是要及早做準備。

  • 營業人在盟立網址填寫需求資料、上傳送出。
  • 約七天,營業人收到盟立寄來的文件、請檢查內容並蓋大小章。
  • 營業人將所有文件全寄給所屬的國稅局單位窗口。
  • 七天作業後,財政部將mail一組帳號、密碼給營業人。
  • 營業人收到國稅局的帳號、密碼,再轉寄mail給盟立:invoice@mirle.com.tw
  • 七天作業後,盟立開通『加值中心』平台,提供一組帳號、密碼給營業人 → 即可開立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開立錯誤者,一旦執行送出的步驟,即無法辦理更正,應作廢重新開立。若尚未超過當期營業稅申報期限,由賣方營業人執行電子發票的作廢;若已過申報期限,作業程序同紙本發票,由賣方營業人檢附證明文件專案申請作廢。

如果發票為部分模糊或毀損,在可辨識的情況下,才可補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給消費者,補印的發票上會顯示【補印】二字。 如果發票遺失或無法辨識,營業人則不可提供補印發票給消費者。

消費者必須持有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補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才可以兌獎。

應妥善保存電子發票證明聯,並應保持乾燥,避免高溫、曝曬、水浸、污損、熨燙。若擔心電子發票證明聯模糊,建議多使用載具,以避免電子發票證明聯之保存問題。

可以,申報時,除了匯入電子發票的媒體申報檔案,也要將傳統的統一發票登錄營業稅申報軟體。

  • 發票申報出去後,必須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取得專案作廢核准文號,才可進行該張發票作廢。
  • 不論發票是否申報,皆可進行折讓作業。

未申報前皆可進行發票作廢,一旦發票申報出去後,必須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取得專案 作廢核准文號,才可進行該張發票作廢。

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報備,如果發票可追回,請作廢重開。

如果無法追回發票,一樣使用錯的發票號碼字軌進行申報作業,但是當期發票如果中獎,中獎獎金由營業人自行負責。

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仍需進行每期的營業稅申報。

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電子發票專用字軌申請書,並於申請書中註明欲增加的發票本數。

除了電子發票證明聯,根據不同的載具有相對應的兌獎方式。

電子發票各類載具兌獎方式說明圖